儘管今天的死刑較少使用了,但一旦它是日常生活。經常被定罪的罪犯受到殘酷的酷刑,以證明他們期望違反法律的所有人。每個國家的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創造性的死亡方式。
在大多數情況下,想法是,犯罪盡可能長,而且仍然仍然會給被執行的額外羞辱存款。我們舉例說明了古代最具殘酷和可怕的解決方案的例子。
1. Linchi(緩慢切)
Lynchi是中國的殘酷執行方法,該方法高達1905年。他是從受害者中切斷了許多小肉,直到她死於失血。劊子手需要盡可能多地切斷肉片段,而不會殺死受害者。這種方法也稱為“來自數千名削減的死亡”。
Lynchi在X世紀中出現,只在20世紀初宣布猶豫不決。由於他在100多年前練習,這是此列表中的少數執行方法之一,這是在電影上拍攝的。執行過程取決於若干因素,例如劊子手的技能和憐憫,以及完美犯罪的嚴重性。
根據明朝的一些保存記錄,從受害者可以減少多達3000件,直到她去世,而在其他報告中,據稱整個過程佔用了不到15分鐘的佔用。有時他們因鴉片被判犯有,但並不清楚,他們做到了,以便他們遭受更多或更少(這可能將它們留在較長時間的意識中)。 Linchi是“五項懲罰”的主要形式之一 - 根據嚴重程度的懲罰規模。受害者甚至無法殺死,但“只是”切斷鼻子,腿或閹割。
2.鋸
在歐洲的中世紀時期,受害者在委員會舉行了一半的罪行,作為巫術,通姦,謀殺,褻瀆和盜竊。羅馬帝國首選讓一個人水平鋸,而中國人更加巧妙,沉默著受害者顛倒並鋸,從腹股溝旁邊。在受害者遭受更多的事實中,這種方法更有效,因為大腦是延長意識留下的最佳湧入。
根據捷克Gusitsky改革運動員的歷史文件,當時受害者首次看到他們的手和腿,用火炬遷移傷口,只有在那之後,他們看到囚犯被定罪了一半。至於古羅馬,卡靈拉,如你所知,喜歡午餐,看著人們如何以類似的方式執行人,享受他們的痛苦。
3.執行大象
也被稱為“Gung Rao”,這種形式的懲罰主要用於亞洲和印度,儘管在西方世界存在這種方法的一些證據(但在非常罕見的情況下)。自中世紀以來,大象的執行是印度的熱門死亡形式。受害者經常有敵人的士兵或平民,這些士兵或平民承諾將這些罪行盜竊,逃避稅收和起義。
儘管有豐富的動物可以用於執行,但由於他們可以接受酷刑和犯罪分子的謀殺,因此使用大象。例如,可以放棄大象,以便他粉碎受害者的肢體。 Elephants執行的另一個例子告訴法國旅行者Francois Bernier。他看到一隻訓練有素的大象,以“削減”尾巴的犯罪分子安裝在他的尾巴上。
4.懸掛,呻吟和宿舍
根據英國立法,這對一個被認為是犯罪罪(婦女在火災中被燒毀的人)是一項懲罰。直到1870年,那些被認為是國家寶藏犯罪的人,綁在馬匹收穫的雪橇或雪橇上,並拖到了執行的地方。那裡有罪犯掛了,但它逐漸做了,而不是從腳下敲掉椅子(以便不打破脖子)。對於死亡前的瞬間,繩子被切斷了,這個人被放在桌子上。劊子手切斷了他的生殖器,並燒毀了內部,燃燒它們。
最後,開始犧牲,身體被摧毀成四個部分。通常,身體的頭部和碎片用沸水懸掛(使它們不是那麼迅速腐爛)並將城市放在門上作為警告。這種虐待狂的執行方法是在1241年懲罰威廉·莫里斯(William Maurice)被判犯有盜版。在投注1814的法律中,執行方法使“更容易”。現在犯罪只是掛(已經像往常一樣,頸部骨折)並駁回斬首。
5. Gibbeting.
在蘇格蘭,這種死刑的形狀主要用於被定罪的殺手。根據謀殺案的法律,1752年,被執行的兇手肢體歧視或被暫停在鏈中。在1770年代後期,Gibbeting幾乎消失了,雖然在1834年之前有法律提供了這種處罰。
這種死亡的普及開始下降的原因之一是,罪犯的屍體只會在他們執行的地方投入,並且不能作為一般的“稻草人”。這種死亡方法的最佳描述是亞歷山大吉蘭的故事。他是一名農民的僕人,他在1810年為一個名叫Elespte Lamb的一個11歲的女孩謀殺了一個名叫的一個11歲的女孩。當被告襲擊她並擊敗死亡時,她放牧了父親的牛。
法官希望做出死刑,這將被視為一種挑釁的典範,所以他決定將吉蘭在被發現的同一個地方執行,他的身體被鍊子懸掛在一個提醒中謀殺。
6.桅杆
這種懲罰的懲罰是被定罪的罪犯被置於沒有退出的封閉空間。有時它成為生命中的監獄,在其他情況下,受害者將被注定從飢餓和脫水中註定。在第一次發表於國家地理1922的發布中的照片中,清楚地顯示了這一執行:蒙古女子被鎖在荒野中的一個木箱裡。
攝影師阿爾伯特菅直人見證了一個女人如何讓她吃飯,但被迫把她留在盒子裡,因為這將是對人類學家的巨大侵犯 - 介入另一個文化的刑事司法系統。根據Cana的說法,該女子被判犯有通姦。但受害者並不總是死於飢餓。
根據1914年的報紙報告,在中國,犯罪分子被封閉在重型鐵棺材,其中他們不能直接坐下或躺下,伸出伸展。每天只有幾分鐘,當他們通過棺材中的一個小洞扔食物時,他們可以看到陽光。
7. Poena Cullei。
也稱為“行李中的執行”,這種執行是針對那些被判犯有謀殺親屬的人。受害者縫入皮包,以及活蛇,猴子,雄雞和一隻狗,之後他們在水庫中被治療。有趣的是,最初(至少,它在最古老的文件中批准,其中在其中的尾納斯科利在其中罪名中只有罪惡只縫製。在溺水的人判處“在包裡執行”之前,首先用血液塗在血液中的棍子毆打,然後沖洗。最終,Poena Cullei被活著燃燒所取代。
8. Skafism.
這是一種古老的波斯酷刑方法,適用於那些犯下嚴重罪行的人,如殺戮或叛逆。刑事脫衣服的機構,緊緊綁在延長的樹乾或兩艘船之間,之後他們被強行牛奶和蜂蜜鑽了。這種懲罰通常發生在沼澤或陽光下。人們不僅被這種混合物強迫,她也被受害者的身體欺騙了。這吸引了各種各樣的昆蟲,以及大鼠。
Skafism的受害者也患有嚴重的腹瀉(記住它們被刺穿的東西),因為它們有弱點和脫水。然而,由於脫水腹瀉引起的,他們沒有死,因為它們不斷餵養大量的牛奶和蜂蜜。
這意味著犯罪分子可以在自己的糞便,牛奶,蜂蜜和昆蟲的一個小地獄中存活幾天,甚至幾週,吞噬肉體和幼蟲鋪設在其中。最後,幼蟲從裡面吃了身體。
9.保留
也被稱為“凱瑟琳之輪”,因為它的起源與聖凱瑟琳亞歷山大有關,這種殘酷的酷刑被用於歐洲中世紀時期。
它在法國和德國很受歡迎,在某些情況下,即使在中世紀之後也仍然使用。被判謀殺的人在加重情況下被判綁定到電視輪,然後用錘子或泡沫帶走了雙手和腳。之後,車輪被提升,罪犯接觸到每個人。
10. Garrota.
在1812年首次引入了加羅塔的幫助作為懸掛的替代品。在西西納世紀期間,在西班牙以類似的方式執行至少736人。通常,這種死刑的方法被那些被認為是犯罪,罪犯或主要恐怖主義行為的罪行犯罪的人受到譴責。囚犯撒上他回到架子上,脖子用繩索圈擰緊,然後用棍子從後面擰緊球。
還有中國版本的使用劇院的方法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進行了幾種改進。用金屬箍代替繩子,由螺釘和槓桿機構驅動。在加泰羅尼亞加大廳,將明星樣刀片加入到螺釘中,隨著“螺紋”,被囚禁的頸部被包括在囚犯的頸部並壓碎脊柱,有效地防止囚犯窒息。
雖然受害者通常在幾分鐘內迅速消失意識,但它從來沒有保證結果。這導致了結論,這種執行方法永遠不會更快或人性化而不是懸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