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以色列,兩名婦女代表Zakhava加侖和舒利·甘肅省準備了一項革命性的條例草案,將為使用妓女服務帶來刑事責任的人,並為從事賣淫的婦女康復分配額外資金。
這是一個真正邁出了整個賣淫的巨大一步,作為一個巨大金錢往往是非法旋轉的分支。這些法律是在一些歐洲國家採用的。例如,在法國,對忙碌賣淫的女性的服務呼籲需要1,500歐元,此外,決定停止從事賣淫的婦女有權支持社會服務。
然而,儘管有強有力的討論賣淫的合法化運動,但在許多國家,這種佔領是合法的:妓女形成工會,納稅和鉛,嗯,守法的生活方式。
我們收集了論點和反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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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最古老的職業!自聖經時期以來已有5000多年!我們是誰,禁止它!vs.
賣淫違反了普遍的道德規範。謀殺症也存在於聖經時期,但對於他們來說,法律規定了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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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有權自己處理自己的身體,選擇自己的課程。這是他們的自由選擇 - 如何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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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晚三名男子不是自由選擇。五個卡車司機上的一個女孩不是自由選擇。羞辱和永久性風險不是自由選擇。每
如果賣淫是合法的,那麼這樣的婦女是社會的全部成員。他們有醫療保險,納稅並創建工會。這是一樣的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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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現象的賣淫抑制了社會的發展。無法想像一個人被認為是購買和銷售對象的全面強大的發展,作為可以購買金錢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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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未成年人和有限的智力能力的人,以及授權賣淫,仍未違法。沒有犯罪。vs.
從事賣淫的婦女是不贊成社會的最薄弱的婦女。其中許多成癮者,許多人都經歷過虐待,暴力,亂倫 - 他們需要專門的援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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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自己想要它!不喜歡 - 沒有這樣做!vs.
許多人陷入了童年的皮條客的手中,並獲得了一個艱難的心理創傷,因此他們難以接受自己,了解對好的東西,這是壞的,並評估自己的技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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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女隨時始終可以自由完成才能在任何時候才能參與賣淫 - 沒有人抱著他們。vs.
賣淫是強姦毫無端的,強姦換取生存,強姦與一個被選中的權利承認受害者,以認識到被強奸的權利不被認為是與自己的身體和慾望的生物,令人痛苦的權利,讓噁心厭惡地厭惡,有感情,選擇和某些東西與普通的東西區分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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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許多國家,賣淫合法化,它給了其水果:婦女謀殺人數減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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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現象產生了所謂的“性旅遊”,這導致了交通的增長,即非法購買和銷售從外面作為自願提供的人。此外,賣淫是性傳播疾病分佈的關鍵路徑之一。每
那將仍然訂婚,合法化更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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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淫 - 邪惡,必須停止。沒有人應該是一件事。反擊這種現象的唯一途徑是客戶的刑事犯罪。也就是說,性別的銷售是合法的,然而,賣淫和購買性的組織可被懲罰。因此,在任何賣淫行為中,總有一個犯罪者。該方法首次出現在2000年代,並適用於三個國家:瑞典,挪威和冰島。
收集的意見:Aya Romanov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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